“ofo小黃車”商標侵權,遭300余萬元索賠!
日期: 2021-07-23 16:44:43 閱讀數: 145
繼摩拜和永安行遭遇專利訴訟后,共享單車行業再起知識產權糾紛!
??近日,“小黃車”的商標所有人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數人智能科技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將“ofo小黃車”的商標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下稱ofo)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下稱海淀法院),請求法院判令ofo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300萬余元。目前,海淀法院已經受理該案。
??據悉,數人智能科技公司原名為咔撲(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月22日,經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其更名為“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數人智能科技公司訴稱,其在第9類和第37類申請注冊了“小黃車”文字商標(商標號分別為17541750和17541787),依法享有上述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涉案商標均在有效期內。被告ofo未經其許可,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與原告享有專用權的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涉嫌構成商標侵權。
2017年5月17日,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將品牌名稱從“ofo共享單車”更改為“ofo小黃車”,官方表示,“小黃車,是用戶賦予我們的名字。”
文章來源: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
極速響應
第一時間響應您的需求
專屬服務
專屬顧問 專項服務
地區廣泛
深港多地資源共享
服務高效
團隊協作 事半功倍
安全保障
保障客戶信息安全
極速響應
第一時間響應您的需求
專屬服務
專屬顧問 專項服務
地區廣泛
深港多地資源共享
服務高效
團隊協作 事半功倍
安全保障
保障客戶信息安全
【聲明】本網站的部分文章信息(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等資源)來自于網絡,均是為公眾傳播有益咨詢信息之目的,其版權歸版權所有人所有。 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創文章及圖片等內容無法一一與版權者聯系,如果本站所選內容的文章作者及編輯認為其作品不宜供大家瀏覽,或不應無償使用, 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向您深表歉意!(聯系QQ:1373322900)
【聲明】本網站的部分文章信息(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等資源)來自于網絡,均是為公眾傳播有益咨詢信息之目的,其版權歸版權所有人所有。 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創文章及圖片等內容無法一一與版權者聯系,如果本站所選內容的文章作者及編輯認為其作品不宜供大家瀏覽,或不應無償使用, 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向您深表歉意!(聯系QQ:137332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