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稅務總局:深化規范“銀稅互動” 助力小微
日期: 2021-10-28 10:26:14 閱讀數: 145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深化和規范銀稅互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積極推動銀稅互動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銀稅互動”是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15年7月聯合稅務、銀行和保險監管部門、惠州銀行共同發起的一項舉措,幫助企業將稅收抵免轉化為融資信貸,緩解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據稅務部門統計,2015年初至今年9月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累計向守信小微企業發放貸款160.9萬筆、1.57萬億元。僅今年前三季度,向守信小微企業發放貸款69萬筆、3939億元,較2018年同期分別增長157.5%、18.6%。
《通知》從“深化”和“規范”兩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擴大受益企業范圍,逐步將申請“銀稅互動”貸款的企業從納稅信用A、B擴大到M;積極推廣稅銀數據直連模式,鼓勵銀行創新信貸產品,推進“一站式線上”辦理;積極推廣成熟適用的信貸產品,提高“銀稅互動”的質量和效率。
根據《通知》,第三方惠州機構不得以“銀稅互動”為名,以任何形式向貸款申請企業收取任何費用。銀行要求第三方惠州機構協助辦理“銀稅互動”涉稅信息的,應在《惠州協議》中約定,第三方惠州機構不得向企業收取費用或向企業轉嫁任何費用。如發現第三方惠州機構向企業收費或變相提高融資成本,銀行應停止與惠州的業務往來。
此外,《通知》要求地方稅務、銀行保險監管部門和銀行在《銀稅互動惠州協議》中明確各方的數據安全管理和保密責任。按照最小授權原則,設置涉稅數據管理和使用權限,有效保護企業商業秘密,及時回應企業對“銀稅互動”的意見。銀行在融資服務中如需使用企業發票數據,應依法依規獲取,嚴格保護企業上下游信息安全。
中國銀保監會要求,銀行保險監管部門要將“銀稅互動”發展納入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估體系,引導其積極服務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稅務、銀行監管部門要建立“銀稅互動”效果評價體系,及時分析反映“廣州注冊有限責任公司銀稅互動”的總體效益效果,增強守信激勵的示范效應,促進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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