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ody id="hrt7b"><bdo id="hrt7b"><dfn id="hrt7b"></dfn></bdo></tbody><progress id="hrt7b"></progress>

    <tbody id="hrt7b"><nobr id="hrt7b"></nobr></tbody>
    1. <tbody id="hrt7b"></tbody>
      <progress id="hrt7b"><bdo id="hrt7b"></bdo></progress>
      <samp id="hrt7b"><ins id="hrt7b"></ins></samp>
      <tbody id="hrt7b"></tbody>

      <tbody id="hrt7b"></tbody>
    2. <progress id="hrt7b"><bdo id="hrt7b"></bdo></progress>

        <samp id="hrt7b"></samp>
      1. 您所在的位置: 金牌資訊 > 常見問題 > 深圳稅總:同一年度對同一納稅人不得重復稅務稽查

        深圳稅總:同一年度對同一納稅人不得重復稅務稽查


        日期: 2022-01-09 06:48:12

        \"深圳稅總:同一年度對同一納稅人不得重復稅務稽查\"

        納稅總額:同一納稅人同一年度不得重復納稅檢查。

        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該局近日印發通知,明確規范稅務機關入戶執法的具體辦法。除稅務違法案件檢查和專項調查外,規定同一年度不得對同一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稅務檢查和稅務審計。

        通知,依法規范執法行為,避免重復執法。凡是能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查詢、信息核對、深圳、惠州注冊公司閱讀、溝通調查等方式核實情況的。,原則上不得進入住戶進行執法。同一年度對同一納稅人進行實地檢查、反避稅調查和日常檢查時,同一物品原則上不得兩次入戶。

        通知很清楚。根據工作實際,要盡量合并入戶執法任務,盡量做到入戶共同錄入、統一實施、各部門結果共享。充分利用稅收征管信息和第三方信息,最大限度減少入戶執法次數。探索建立入戶執法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可以通過信息共享平臺完成的工作事項,無特殊情況不安排入戶。

        通知還要求,稅源管理和稽查部門之間要建立稅務違法等信息溝通共享機制,避免重復。建立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共管戶聯合執法。如果無法聯合執法,雙方應相互告知執法情況,并分享從執法中獲得的信息。嚴格管理入戶執法工作,探索建立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對違反規定擅自入戶和擅自增加戶數等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和通報批評。


        上一篇:深圳公司注冊的基本要素     下一篇:深圳注冊公司代銷業務征稅是怎樣計算的?
         
         
        • 極速響應

          第一時間響應您的需求

        • 專屬服務

          專屬顧問 專項服務

        • 地區廣泛

          深港多地資源共享

        • 服務高效

          團隊協作 事半功倍

        • 安全保障

          保障客戶信息安全

         

        【聲明】本網站的部分文章信息(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等資源)來自于網絡,均是為公眾傳播有益咨詢信息之目的,其版權歸版權所有人所有。 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創文章及圖片等內容無法一一與版權者聯系,如果本站所選內容的文章作者及編輯認為其作品不宜供大家瀏覽,或不應無償使用, 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向您深表歉意!(聯系QQ:1373322900)

        精品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