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冊預計負債的三種日后調整情形
日期: 2022-01-08 06:18:42 閱讀數: 145
公司注冊預計負債的三次未來調整
預計負債確認后未來期間,公司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之前發生的訴訟案件實際結案的情況可能有三種:(1)結案金額大于預計負債;二是結算金額等于預計負債金額;三是結算金額小。在深圳注冊一家前海公司,比預計負債額要多花多少錢?筆者通過案例闡述了這三種情況的會計和所得稅處理方法。
情況
衡山公司與象山公司于2008年6月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約定衡山公司于2008年9月向象山公司銷售一批材料。由于衡山公司未能按合同交貨,象山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2008年12月,象山公司將衡山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衡山公司賠償100萬元。至2008年12月31日,法院仍未作出判決,恒山公司確認本次訴訟預計負債80萬元。2009年3月20日,法院對此訴訟案件作出判決,雙方均服從判決。假設雙方所得稅稅率均為25%,法定盈余公積按10%計提。
要求:衡山公司對本次調整進行會計處理。
已結金額大于預計債務金額。
2009年3月20日,法院判決衡山公司賠償香山公司100萬元。
實際結算金額大于預計負債金額。債務應該增加
借:往年損益調整(“營業外支出”調整)20
貸款:其他應付款(不再是預期負債)20
同時:
借款:預計負債80
貸項:其他應付款80
實際補償時間:
借方:其他應付款100
信用:銀行存款100
調整所得稅
資產負債表日,恒山公司已確定預計負債導致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現該差異已消失,應轉回此前確認的因該差異導致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借:上年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20(80×25%)
貸方:遞延所得稅資產20
同時,根據稅單,預計負債損失不允許稅前扣除,但當期稅前扣除實際發生。
(1)假設公司2008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09年3月31日完成,調整業務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故應調整應付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5(100x25%%)
貸方:往年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調整)25
(2)假設公司2008年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09年3月10日完成,調整業務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后,因此需要對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調整,因為2008年多繳了所得稅,可以留存以后年度抵扣。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5 (100× 25%)
貸方:往年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調整)25
轉入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5
貸方:上年損益調整15
調整盈余公積
借入:盈余公積1.5(15x10%%)
貸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5
結算金額等于估計負債金額。
2009年3月20日,法院判決衡山公司賠償象山公司80萬元。
實際結算金額等于估計債務金額。
借款:預計負債80
貸項:其他應付款80
借方:其他應付款80
信用:銀行存款80
調整所得稅
資產負債表日,恒山公司已確定預計負債導致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既然差額已經消失,就應該轉回以前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造成的差額。
借:上年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20(80x25%%)
貸方:遞延所得稅資產20
同時,稅票的期間是固定的:由于預計的負債損失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實際當期可以稅前扣除。
(1)假設公司2008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09年3月31日完成,調整業務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故應調整應付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0(80×25%)
貸方:往年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調整)20
(2)假設公司2008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09年3月10日完成,調整業務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后,因此需要對自延所得稅資產進行調整,因為2008年度所得稅多繳,可以留存以后年度抵扣。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0 (80× 25%)
貸方:往年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調整)20
期末金額小于預計債務金額。
2009年3月20日,法院判決衡山公司賠償象山公司60萬元。
實際結算金額小于預計負債金額。債務應該減少
借款:預計負債80
貨物:其他應付款60
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支出”)20
借方:其他應付款60
信用:銀行存款60
調整所得稅
資產負債表日,恒山公司已確定預計負債導致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現該差異已消失,應轉回此前確認的因該差異導致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借:上年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20(80x25%%)
貸方:遞延所得稅資產20
同時,根據稅法規定,預計負債的損失不能稅前扣除,但可以在實際期間稅前扣除。
(1)假設公司2008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將于2009年3月31日完成。調整業務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應調整應付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5 (60× 25%)
貸方:往年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調整)15
(2)假設公司2008年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09年3月10日完成,調整業務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后,因此需要對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調整,因為8%多繳納了所得稅,可以留存以后年度抵扣。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5 (60x25%%)
貸方:往年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調整)15
轉入未分配利潤
借:上年損益調整15
貸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5
4.調整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5
貸款:盈余公積1.5 (15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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